新闻速递拆迁注意事项全新出炉!细节要注意,小心掉陷阱
2020年已经开启,全国的征地拆迁进入到了一个重启阶段。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电话https://www.zaiminglvsuo.com/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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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一年中,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史西宁律师持续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原创独家内容,分享大家在拆迁中的喜怒哀乐,也给正遭遇难题的大家提供法律科普,出谋划策。
史律师总结过往2019年的拆迁“套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避开这些征收陷阱,维护自设你的合法权益!
一、征收没有书面文件,别信!
很多地方的拆迁非常奇怪,村委会口头统治的拆迁,没有任何的书面文件,连补偿标准都是口头承诺。拆房子这么大的事,连张白纸黑字都没有,这种拆迁的补偿一般都很难兑现,另外,这种“先斩后奏”的征收形式,其实是违法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均规定了市、县人民政府是征地拆迁的组织实施者。
在房屋征收当中,征收方必须公开发布征收决定等文件。只有看到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才能够清晰的知道哪些地区要进行征收,提前做好准备。
如果没有征收文件,就让您腾房搬迁,您可千万别同意。一定要让征收方拿出征收文件来。
二、征收文件不盖章,您可别“当真”
公布的拆迁公告中,必须有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盖章。因为盖章代表了政府对于行政行为的许可,具有规范和效力作用。有盖章的文件,也是我们被征收人据此起诉维权的一个证据。
但是有时候我们被征收人,收到的文件的盖章并不是市县政府,却又是征收方下发的,其实这也是不合法的。这时被拆迁人有权依法拒绝拆迁。
三、村委乡镇搞拆迁,征收主体不合法!
征收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拆迁实践当中,很多时候是街道办、镇政府、村委、拆迁公司来发布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标准,这其实是征收主体不合法。
从咨询我们的拆迁户来看,街道办、镇政府、村委、拆迁公司来征收房屋的情形相当普遍。而且给出的补偿也大都不合理,有普遍压低补偿的情况。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如果遇到征收主体不合法,我们被征收人可以要求其拿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其征收的正式文件。如果没有正式委托,我们可以依法拒绝签字、搬迁。
四、拒绝合理补偿,还要暴力逼迁
部分强硬的征收方会考虑非常规手段来逼迫当事人签字搬迁了。暴力逼签是征收方常用的一种拆迁手段,让拆迁户不胜其烦,其中包括停水、停电、阻断交通、使用暴力手段强制签字按手印等,这都是违法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明令禁止拆迁中断水、断电促强拆、突击式拆迁。
五、空白协议、协议不给留底
拆迁方为了给暗箱操作留空间,会要求被拆迁人签订空白协议、不给协议盖章、不让留协议原件等。
这破坏了签订补偿协议的平等、自愿原则。史律师提醒大家:不想相信所谓的口头承诺,如果协议确定的补偿标准不合理、有大段的空白之处、被拆迁人的义务多于权利等等不公平的部分,一定要拒绝签字!即使是在被逼迫签字的情形下,也要找人帮助自己录音录像留下证据!
面对违法拆迁,不要害怕、不要慌张,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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