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路过千万不要错过,这些拆迁小知识学到就是赚到
不管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做到未雨绸缪,又或者说叫有备无患,只有这样在出现问题后,才不会手忙脚乱,可以快速的解决遇到的问题,拆迁领域同样如此,征地拆迁的特殊性,很多百姓一生中只会碰见一次,所以不会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所作出的决定直接影响自己的利益。老房拆迁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3941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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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如此重要,又处于被动状态,拆迁户更应该未雨绸缪以防万一,提前学习相关知识,拆迁过程中才能更好的抓住合理补偿,预防纠纷的发生,及时出现纠纷也可以快速的第一时间解决,今天我们拆迁律师简单总结一些知识点,希望对有需要的拆迁户有所帮助。
了解拆迁主体
根据法律的规定,征收国家土地的,根据法定程序进行的,是由市县级ZF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所以从这一条规定中我们得到,征拆过程中的主体应当是市县级ZF,也就是说所有的东西都要以市县级ZF的名义进行,比如拆迁公告、补偿协议中都应当载明主体名称,这里的名称就是市县级ZF,而并非是村委会、街道办、拆迁办等。
关于村委会代签协议的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等法律的规定,征收安置补偿依法得到审批后,将由市县土地主管部门进行具体的实施工作,这也就是说明,只有市县土地主管部门或经过委托有委托书的部门才能作为主体和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
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虽然没有太多的权利,但仍然会被委托进行某些工作,要明白只是进行此工作,不能作为主体签订补偿协议,或者拥有书面委托书的才可以。
村委会代替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的问题,具体是否合法要看村委会有没有被拆迁户委托,如果村委会没有经过拆迁户的同意,也没有得到任何委托的,在拆迁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签协议的,就属于侵犯拆迁户合法权益,是不合法的行为,拆迁户可以通过法律提出撤销或认定无效的申请,反之,如果有拆迁户委托的是可以代签。
补偿标准最低线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但是给出了补偿最低线,就是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拆迁户的生活水平不能因拆迁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就给拆迁户判断补偿是否合理的依据,如果拆迁户自己家的生活水平维持原样,可以说这已经是补偿最低线了,如果连原有的生活水平都达不到,肯定是不合理的。
拆迁应当保持理智
征地拆迁中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应当保持理智,做出任何行为之前都要保证自己以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遇到拆迁无论是否出现纠纷,为了防范于未然,应当及时的对房屋外观、室内等进行拍照取证,做好每个环节中的取证工作。
不管是房屋、室内物品还是和房屋有关的证件,完整性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房屋证件应当保存完好,切勿将原件交付给拆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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