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kai 发表于 2023-8-22 13:20:41

分析: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的4大风险,这些雷千万别踩!


  01事发上海!又一家灵活用工平台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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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年来,已有多家灵活用工服务商和财税服务商被立案调查。作为全新的商业风口,从事灵活用工相关的平台企业越来越多,据新税网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从事灵活用工的公司超过千家企业。京灵平台http://m.nanmukeji.cn/京东灵活用工代发薪结算平台!

  在市场红利的驱动下,不少人力资源公司纷纷转型,在传统的劳务派遣及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业务之外,增加灵活用工业务板块。但因其不具备提供平台技术服务的能力及税收优惠地区资源,往往会与灵活用工平台合作,作为渠道商向其推荐存量客户或是从实际用工企业承揽业务后外包给灵活用工平台,由灵活用工平台与自由职业者结算服务费。

  但是也因此促使犯罪分子瞄准了灵活用工平台,想要从中分一杯羹。于是便产生了许多打着“灵活用工、任务众包、税务筹划”的名义,来做虚开发票、洗钱的生意。

  部分“灵活用工服务平台”为何被查?这些潜藏在风口下浑水摸鱼的企业究竟做了什么?

  涉案情况无非以下几种可能:

  1、为非法交易洗钱。

  近年来随着央行对银行、支付机构的强监管下黑钱漂白难度加大。当下非法份子十分青睐”灵活用工服务平台“,既解决了资金代付问题又解决了发票完税问题。利用”灵活用工服务平台“为博彩、电诈等黑产洗钱亦然成为新的方式。

  2、虚开增值税发票。

  当前部分企业利用“灵活用工、薪酬福利、任务众包”等平台拆分工资逃税问题突出,无真实业务结构场景,利用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对私转账。今年以来,全国涉疫虚开发票骗税犯罪突出,作案团伙多以财税公司为掩护,大量搜集并控制空壳公司企业资源,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疫情防控税费政策和服务措施进行虚开违法活动,并在疫情期间代理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利用他人信息涉税犯罪。

  冒用或盗用他人信息的不法行为,危害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也损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此前山东省查处多例冒用他人信息代开发票行为;广州市税务局查处了某公司非法盗用了超过2万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名单中的人员不仅有身患残疾的五保户,甚至还包括已去世多年的老人。同时,还查实了该公司对外虚开劳务发票6000多份,开票总额合计18.7亿元,获利5000多万元的违法事实。

  4、“去劳动关系化”违法操作

  自“灵活用工”热潮以来,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缴纳员工社保和个税,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平台服务公司合作,在尚无用工资质与相关配套保障体系下,借着“灵活用工”的名头将正式员工改变为临时用工。更有甚者诱导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出现了 “核心员工合伙化”、 “非核心员工合作化”的情况,严重影响国家税收政策实施,损害员工个人利益。

  随着金税四期的应用与“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贯彻,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领域、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化。加之部分企业欠缺财税及法律经验,涉税中介机构因违规的线上推广行为成为税务机关的“眼中钉”,导致企业出现涉税危机,被税务稽查似乎已经成为了高概率事件。

  02灵活用工平台应重视的四大虚开刑事风险

  尽管恶意虚开牟利的平台实属个别,但灵活用工平台虚开违法现象却一定范围内存在,平台应尽早排查,并建立风险隔离机制。从目前灵活用工平台的反馈来看,以下四种现象极易引发虚开风险:

  (一)用工企业舞弊骗取平台开具发票

  在一些灵活用工平台存在这样一种奇怪现象:某一用工单位发布的用工岗位不少,但大多显示“招募已满”,而少量可以提交申请的用工项目,申请者却不能得到用工单位的回应。这种现象背后实则是用工企业单方面舞弊,实际应聘人员皆为用工企业组织的人员,用工项目实际未完成。

  (二)平台员工舞弊欺骗平台开具发票

  灵活用工平台往往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或者具有财政返还政策的税收洼地设立总部,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由各地机构对接当地业务而由总部统一开具发票。这种模式下总部对地方的审核不到位,容易导致地方员工为获取私利、绩效而与地方企业串通,发布虚假用工信息欺骗总部开具发票。

  (三)表面上的“资金回流”招致虚开风险

  在某些特定用工事项中,社会人员完成指定工作后即要求用工单位即时结算报酬。而用工单位则采取使用个人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付款。这就产生了用工单位向个人、向平台重复付款的现象。为了账务合规,平台只能收取货款后再向下支付给用工单位指定的个人银行卡。虽然此种打款行为的法律性质为债务清偿,但这种表面上的“资金回流”极易引发税务机关认定无真实用工,进而认定平台虚开。

  (四)平台与企业串通、无真实用工引发虚开风险还有一种行为面临的虚开风险较为严重,即用工企业与自由职业者之间的劳务事项已经完成,用工企业已向自由职业者个人支付了报酬,但由于缺乏增值税发票而再寻求平台提供的“无票交易合规业务”。少数平台为了赚取服务费而同意帮助用工单位伪造用工痕迹,包括发布虚假用工信息、提供虚假账户应聘用工、接受用工单位支付款项再通过私户回流从而形成资金闭环。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而言,无论是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劳务,自由职业者取得收入之时纳税义务便产生,同时应当开具发票,此时购销双方便无法重塑交易模式,引入灵活用工平台以自己的名义开具发票。由于这些平台往往设立于税收洼地,能够取得地方政府财政返还,平台逐利本性下的套利行为难以杜绝。

  03什么是虚开发票

lizongnan 发表于 2023-10-20 10:25:59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ruocan 发表于 2023-12-27 11:21:18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织梦者 发表于 2024-1-1 01:34:09

路过,学习下

lizongnan 发表于 2024-1-1 01:54:42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白马皇子 发表于 2024-1-1 02:10:54

过来看看的

欧华热线 发表于 2024-1-1 02:30:56

沙发!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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