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kai 发表于 2024-7-11 10:23:02

榆林延安遗失登报声明


遗失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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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办理遗失、公告、声明登报等,可以考虑使用【快办办】的支付宝小程序提供的在线登报服务,里面包含全国各地报社在线一键选择登报。登报声明一直是行业的佼佼者,在业内好评如潮,备受大众所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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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遗失登报、挂失登报等内容
2、选择需求的报社进行登报
本人/我们(以下统称“声明人”),鉴于以下遗失物品,特此发表此声明,以澄清事实,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遗失物品基本信息
1、物品名称: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2、遗失时间:2023年2月1日。
3、遗失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具体地址)。
4、物品持有人:声明人。
遗失经过
声明人于2023年2月1日,在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具体地址)不慎遗失了上述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物品,经过多方寻找,至今未能找回。
声明事项
1、声明人特此声明,自遗失之日起,对上述遗失物品的持有、使用、法律责任等事宜概不负责。
2、声明人已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回执。
3、声明人将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遗失的证照和印章,补办期间,声明人将以合法途径开展业务活动。
4、凡在2023年2月1日之后,使用上述遗失物品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办理业务、对外担保等,均与声明人无关,声明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遗失物品,请立即与声明人联系,声明人将给予适当奖励。
6、凡在声明人补办证照和印章期间,以任何方式侵犯声明人合法权益的,声明人将依法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声明人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张三(或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38XXXX1234
联系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具体地址)
附加声明
1、本声明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陈述,声明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至声明人取得新证照和印章之日止,具有法律效力。
3、本声明未经声明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抄袭、篡改、复制、传播,否则,声明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声明人对此声明的解释权归声明人所有。
温馨提示
1、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注意核查证照和印章的真实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止损。
3、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声明人:张三(或单位名称)
日期:2023年2月5日
(注:本声明仅为示例,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萧风丝雨 发表于 2024-7-11 11:01:15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浪中漂泊 发表于 2024-7-11 11:23:17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非一般的男人 发表于 2024-7-11 11:57:15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添妻欲抱 发表于 2024-7-11 12:19:35

过来看看的

信念 发表于 2024-7-11 12:47:16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织梦者 发表于 2024-7-11 12:56:35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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