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kai 发表于 2024-12-5 17:46:58

婚姻家事业务律师说离婚时如何分割男方父亲过户的房子?


  男方父亲把房子过户给已婚的儿子,在婚姻家事业务律师看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看法网https://www.kanfawang.com/是当下比较受关注的行业产品,我们网站内汇集很多最近最新的资讯,欢迎点击进入了解更多消息资讯!
https://img0.baidu.com/it/u=2079879482,1539739598&fm=253&fmt=auto&app=138&f=JPEG?w=607&h=258

  根据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婚姻家事业务律师认为若是男方父亲将其名下个人房产过户给儿子,房产仅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房产将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女方无法在离婚时分得相应的份额或折价款;若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则离婚时女方可适当分得相应的份额。

  男方父亲把其个人的房屋过户给儿子,若登记在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下,如果离婚了,女方是有权利分得一部分房屋折价款的。离婚律师认为由男方父亲出全款购买,但登记在男方和女方两个人的名下,并不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因此,女方也可享有该房产相应的份额,在双方离婚时可以分得相应的财产权利。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婚姻家事业务律师说离婚时如何分割男方父亲过户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