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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铜陵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法律维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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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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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铜陵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法律维权注意事项
原标题:铜陵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法律维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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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法律维权注意事项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关于育林新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标准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容貌和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铜陵市人民政府第60号令)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育林新村项目征收范围内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征收范围
育林新村10栋、11栋、12栋、13栋、14栋、15栋、16栋、17栋、18栋、19栋及范围内服务性、配套性用房和车库等各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附属物。
二、征收补偿原则
1.项目征收范围内合法建筑给予补偿安置。
2.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不予补偿安置。
3.对房屋搬迁、临时过渡和商业网点、办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部分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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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一)被征收的生产性用房实行货币化补偿。
(二)被征收的商业用房,实行同类地段同楼层同面积安置。安置到不同楼层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产权调换差价。评估机构的选定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依法确定。
(三)以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的合法住宅,办公用房及其他用房,按以下情形进行安置。
1.产权调换房屋位于该征收地块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回迁安置房为高层住宅楼。
2. 征收平房住宅,安置在高层(含小高层,下同)楼房的,公摊面积补助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20%;征收平房住宅,安置在多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补助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l0%。
征收多层住宅房安置在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补助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0%。
3. 征收住宅房屋除应安置面积外,可根据规划批准的安置房型,增购建筑面积,增购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按1800元/平方米价格结算;超过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结算。
建筑面积增购后仍不足50平方米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价格增补至50平方米。
4.被征收房屋带有地下室的,地下室实行货币化补偿,按房地产权证记载面积进行评估结算。被征收住宅房屋附带阁楼的,阁楼部分按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阁楼面积评估结算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按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阁楼面积的1/2调换标准层面积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规定结算差价。
5.回迁安置顺序及房型选择。按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的先后顺序领取顺序号(回迁证明),选择安置房时按顺序号(回迁证明)在提供的相应安置房源内自选栋号、楼层、房号,楼层不计价差。
四、被征收房屋所有权及合法使用权的认定
1.被征收房屋的用途和建筑物面积以房产证证载内容为主,同时结合其他有效证件综合认定。
2.单位分配给住户的公有住房,房屋征收部门按原房屋面积的90%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按原房屋面积的10%对产权单位进行补偿。其产权及建筑面积以取得合法产权单位的书面认定为准。
3.合法产权单位对现住户未进行审核认定的,不予补偿安置,合法产权单位应在接到征收通知后30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其主动搬离。
4.对于征收范围内无证房屋按照《铜陵市违法建设认定处理办法》(铜政办〔2013〕3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安置房结构差价
按《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铜陵市人民政府第60号令)第十条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产权调换到高层差价为2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产权调换到高层差价为300元/平方米
六、相关补偿标准
(一)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住宅临时安置补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证明认定面积15元/平方米/月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过渡期为24个月;过渡期限自腾空并交出原房屋之日起至安置房通知交付之日止。
因房屋征收部门的原因而导致被征收人不能按时入住的,超期临时安置补偿按上述标准的双倍支付。
2.商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商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费,每月按房屋货币补偿款的6‰结算;其他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费,每月按房屋货币补偿款的5‰结算。
征收非住宅房屋超过24个月未安置的,从超出之月起,停产停业损失费按2倍执行。
3.由征收人提供周转房过渡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4.回迁安置房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因被征收人自身原因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停发临时安置费。
(二)搬家费
1.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搬家费为800元/户×2次=1600元/户。
2.非住宅房屋,搬家费为12元/平方米。
(三)其他附属物和装潢等补偿
其他附属物、装潢等补偿标准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铜陵市人民政府第60号令)第十条规定执行。
七、有关奖励政策
1.被征收住宅的产权所有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此期限交房的,每户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的奖励;45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此期限交房的,每户给予人民币7000元(柒仟元)的奖励;逾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交房的不予奖励。
2.被征收商业用房及生产、办公用房的产权所有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10000元/户(壹万元)奖励;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15000元/户(壹万伍仟元)奖励;同一征收项目给予同一被征收人的奖励累计不超过10万元(拾万元);逾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交房的不予奖励。
八、其他规定
1.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房屋产权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原件到场签字盖章。产权人(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持产权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携带上述合法有效证件原件到场签字盖章。
2.征收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征收有纠纷或产权不明的房屋,由房屋征收部门将该房地产有关事宜作证据保全,并作出补偿决定,经公证提存补偿费用后实施征收。
4.被征收人搬迁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担一切责任和不良后果。
5.有合法有效产权证明的住宅房屋在本次征收区域内,且户籍登记直系亲属众多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在本市区域内没有其他住房,并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经调查、公示、审核等相关程序后,优先解决保障性住房。
6、本补偿安置方案中关于面积的表述均指房屋建筑面积。
7、房屋产权人已预签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不再重新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转为正式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九、本方案由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法律维权注意事项
(一)认清事实,知己知彼
面临房屋征收,首先要对征收行为进行审视:征收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有没有正式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是否依法进行公告?
其次要对自身情况进行审视:房屋是否有土地证、房产证或其他证件?经营用房是否有营业执照?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是多少?
(二)掌握原件,有备无患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产证、土地证等重要的证件或者是可以证明自己合法权利的证明、协议等重要文件的原件,一定要留在自己手中,否则一旦发生拆迁纠纷或者需要法律维权,就会造成巨大的阻碍。建议将这些重要的原件放在可靠的地方,甚至是放在父母或兄弟姐妹家里,因为万一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这些重要文件就很容易丢失。
(三)坚守阵地,表明决心
在拆迁实践中,一旦你轻易撤离,征收方可能会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半夜里把房子偷拆,由于家中无人,偷拆房屋的成本很低,征收方这个时候往往会利用这个时机,先把房子拆了,让你心理产生恐慌情绪,继而失去要价的本钱。
另外,如果被征收人轻易搬走,就会给征收方释放了这样一个信号:你没有坚决维护自己权益的决心,如果征收方一旦确认这一点,会直接导致给你的征收补偿报价大大降低。
(四)多听少说,不轻易报价
征收补偿实质上就是征收双方的一种利益博弈,在没有拿到很好的谈判筹码之前,千万不要轻易报价。如果被征收人简单的把自己的价报给了对方,话一出口,你已经输了一半,因为征收方已经知道了你的底线。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多听少说,冷静地判断其用意并沉着应对。关于征收补偿的报价一定要掌握时机和火候,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才能报价,否则,价格报高、报低都会很被动。
(五)仔细核实,不随意签字
拆迁过程中可能收到各种材料,其中有的可能会对你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在你没有确认所收到材料的内容及签字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前,不要轻易在这些材料上签字。
更重要的是,千万不可签署空白协议。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首先必须对如何补偿作出明确约定,比如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产权置换的位置,面积等等细节都要明确;其次,关于付款或者交付房屋的期限也必须约定明确;再次,关于违约责任也要考虑到位。
(六)随机应变,减少损害
要想获取一个合理的征收补偿,首先要有一颗坚定的心,但是,征收维权行动千万不要盲目进行,没有组织、没有策划的一味个人抵抗、暴力抵抗只是个人英雄主义的表现,并不是追求利益的最佳手段。在遇到非法强拆的时候,一定要随机应变,切不可以卵击石。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减少损害,寻求保护,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或者提前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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