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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说说:面对拆迁,我们需要知道的五项基本原则 [打印本页]

作者: xubin    时间: 4 天前
标题: 说说:面对拆迁,我们需要知道的五项基本原则

  1、房屋补偿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原则违法强拆的房子赔偿标准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1950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国务院第590号法令第19条如下所示。因此,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至少为1:1,需要多少拆迁补偿才能保证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当我们进入拆迁实践时,我们也应该知道,房屋补偿应该是指最近地点新建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在计算补偿是否合理时,可以与周围的市场价格进行比较。被征收人有权与收集人协商赔偿,认为赔偿不合理的,应当及时与收集人协商,讲话不当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

  2、被征收人有权参与评估机构的选择原则

  根据国务院第590号法令第20条的规定,被征收人有权咨询和选择评估机构。首先应由收货人协商选择,不得,也应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即不能由收款人直接指定。

  在实践中,评审机构将由收藏家私下指定,即评审机构由收藏者领导,与收藏者的意愿相混淆,这显然不利于客观公正的评价报告。

  3、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国务院第590号法令第27条赋予被征收人"先赔偿后移动"的权利。征用部门必须先履行赔偿义务,然后才能依法要求被征收人搬迁。

  如果允许收集人"先拆后补",应属于被征用人的赔偿可能无法实现,最终的结果是基本的生存权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在发生征地拆迁的情况下,被征地人必须树立"先补偿后迁"的意识。当收藏家试图利用搬迁奖励和其他诱惑先搬家,然后补偿,他应该坚持底线,坚决拒绝;当申购者使用威胁、迫害或暴力迫使搬迁时,他必须保持自己的实力,知道这是非法的,并在此时勇敢地拿起一件法律武器。

  4、禁止任何逼迁原则

  实际上,断电和被迫搬迁并不少见。许多拆迁家庭被迫签署不合理的补偿协议。很难说只有一种妥协的方式。

  应当指出,无论在什么阶段发生拆除行为,都是非法的。国务院第590号法令第27条明确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的方式中断供水、取暖、煤气供应、电力供应和道路通行,以迫使被征用者搬迁"。

  因此,任何被征用人的"强制搬迁"都不应轻易受到损害,我们应该收集和保存各种证据,如财产服务合同、供水、供电合同、水电支付记录和其他文件证据,如强迫行为的录像,如断水和断电,记录拆迁方的违法行为等,在收集证据的同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不要错过最后期限,并失去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机会。

  5、拆迁户对补偿方式自由选择的原则

  国务院第590号法令"第21条:"被征用人可以选择金钱补偿或住房产权交换"。

  被征收人选择安置补偿方式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在实践中,被征收人应当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不同的补偿方式。在指定的征地补偿方案中只给予一种补偿方式或者直接确定补偿方式,而不给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的机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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