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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合同中通常所说的不可抗力准确的定义是什么,合同法中有详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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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kai
时间:
2023-7-15 14:32
标题:
聊聊合同中通常所说的不可抗力准确的定义是什么,合同法中有详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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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相关解释并未对不可抗力做出具体规定,一般情形下,下列行为会被认定为不可抗力:1、重大自然灾害,比如海啸、泥石流;2重大社会非正常事件,比如暴动、 ... ;3、 ... 行为,比如突然的征收决定等。
我认为:
1.要看公安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果的。
2.如果说是非人为的,那就是不可抗力。
3.如果说是人为的,应该追求责任人的责任了。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通常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因素两方面。自然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等;社会因素如战争、动乱、 ... 禁令等。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
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能预见,指行为人主观上对于某一客观情况的发生无法预测。对于某一客观情况的发生可否预见,因人的认知能力不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各异,预见能力必然有差别。因此,不可预见,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作为判断标准。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表明某一事件的发生具有客观必然性。不能避免,指当事人尽了最大的努力,仍然不能避免事件的发生。不能克服,指当事人在事件发生后,尽了最大的努力,仍然不能克服事件造成的损害后果。客观情况,指独立于当事人行为之外的客观情况。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是对不可抗力范围的原则规定,至于哪些可作为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事件,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各国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一般说来,以下情况被认为属于不可抗力: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水灾等因自然界的力量引发的灾害。自然灾害的发生,常常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需要解除合同。比如,地震摧毁了购货一方的工厂,使其不再需要订购的货物,要求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各国都承认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但有的国家认为自然灾害不是不可抗力。因此,在处理涉外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各国法律的不同规定。2.战争。战争的爆发可能影响到一国以至于更多国家的经济秩序,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3.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指一些偶发的阻碍合同履行的事件。比如 ... 、骚乱,一些国家认为属于不可抗力。4. ... 行为。主要指合同订立后, ... 颁布新的政策、法律,采取行政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如发布禁令等,有些国家认为属于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合同法》第117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即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将情势变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双方给付的平衡性被严重破坏;二是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其目的之一,即在于清晰区隔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尽管它没有明确规定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在满足哪些条件时候方可解除合同,但在解释上,应参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即只有通过合同变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才能解除合同。这种解释不但符合《合同法》鼓励交易、契约严守的立法精神,也在当事人之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利益衡平。
不可抗力一般指: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调整。但不可抗力其实是可以约定的,有些时候,双方会把 ... 等事件也约定为不可抗力因素。
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应作如下区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3、由此可以看出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不同之处主要有:
(1)两者构成履行障碍的程度不同。前者已构成履行不能,而后者未达到此程度,仍可能履行,只是在这种情形下其履行极为困难并导致显失公平。
(2)前者属于法定免责事由,当事人只要举证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产生损失,即可免责,法院无裁量余地;后者不属于法定免责事由,只是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请求权,法院具有公平裁量权。
(3)前者的效力系自然发生,无需人为介入,后者的效力非自然发生,是否构成以及相应效果须取决于法院的裁量。
(4)前者从违约的角度出发,解决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后者从合同效力角度出发,解决的是合同效力是否继续的问题。
作者:
彩海明灯
时间:
2023-7-15 15:00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作者:
黑哥
时间:
2023-7-15 19:13
有道理。。。
作者:
吴浩
时间:
2023-7-16 03:03
帮你顶下哈!!
作者:
蝶の恋
时间:
2023-7-16 06:11
路过,学习下
作者:
葛飞
时间:
2023-7-16 08:00
学习了,谢谢分享、、、
作者:
ruocan
时间:
2023-7-16 08:30
帮帮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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