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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析:政府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打印本页]

作者: liukai    时间: 2023-12-1 11:46
标题: 分析:政府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程序一般有以下八个步骤:


  第一个阶段叫暂停公示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2619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北京在明律所https://www.zaiminglvsuo.com/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第二个步骤是入户调查评估

  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

  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而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第三个步骤是内业计算

  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

  第四步是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钱,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需要耗资多少,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等。

  第五个步骤是申请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拿着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第六个步骤是发布拆迁公告

  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

  第七个步骤是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

  这个时候的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

  第八个步骤是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送达的方式有当面送达,也有邮递的方式。

  1、补偿方面

  如果说是征地(政府拆迁)的话,那就是给多少补偿就是多少,政府征地必须依照国家标准补偿;开发商拆迁的话,是委托拆迁公司跟你们谈,就有商量的余地!

  2、用途方面:

  政府征地一般是城市开发,如铁路;开发商拆迁一般是商业住宅改造。

  3、拆迁手段性质:

  政府征地是强制性的,开发商拆迁可以有商量余地。

  网友:政府可以强制拆迁吗?

  律师: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4、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政府拆迁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政府拆迁的话需要先制定方案,然后出具拆迁公告,然后对每个拆迁户进行房屋尺寸测量并协商拆迁补偿等问题,若是对于拆迁补偿不能协商一致的,要进行调解,然后再进行拆迁,若是违法强拆的,是可以依法诉讼维权的。若您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作者: 狄更斯    时间: 2024-1-27 02:35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作者: 鸟人锋    时间: 2024-1-30 16:15
有道理。。。
作者: 曲终人散    时间: 2024-2-4 06:05
路过,支持一下啦
作者: 浪中漂泊    时间: 2024-2-20 00:19
有道理。。。
作者: 梁雅心    时间: 2024-2-22 11:44
路过,学习下
作者: 苦浪漫    时间: 2024-2-25 21:09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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