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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北京,将再无“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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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bin
时间:
2024-5-26 16:08
标题:
叙述:北京,将再无“拆迁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近日公布了《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废止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改为“搬迁”,并规定了补偿标准和方式。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北京将告别大批“拆迁暴发户”,并保障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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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是指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因为房屋被政府征收而获得高额补偿的人。在北京等大城市,由于土地资源紧张,房价高涨,拆迁户往往能够获得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补偿款,从而实现一夜暴富。这种现象引发了社会的不公平感和矛盾,也导致了一些拆迁户的浪费和奢侈。
新的政策将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纳入到征地程序,并设置了征地批准前公告、听证等程序。被征收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被征收人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话语权,避免强行拆迁和不合理补偿。
新的政策还明确了多种征地补偿安置方式,主要有房屋安置和货币补偿方式。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可以选择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方式,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方式;不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方式。对于安置房安置面积,本着“限高、扩中、托底”的原则确定。对宅基地面积超过补偿控制标准的部分,只给予货币补偿;对宅基地面积低于宅基地审批最低标准的,置换安置房面积按照最低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
新的政策还填补了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补偿政策的空缺,提出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为主,包括非住宅房屋重置成新价、搬迁补助费、设备搬迁和安装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要结合用途、经营状况、纳税情况等因素确定。
新的政策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原则,也符合城市更新和新区建设的需要。新的政策将有利于促进北京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城市品质,也将有助于缓解房价压力和社会矛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新的政策还将影响北京的人口结构和分布。一方面,通过房屋安置方式,将大量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提高了城镇化水平,也增加了城市的消费需求和活力;另一方面,通过搬迁方式,将部分农村居民安置到近郊新区,促进了新区的建设和发展,也缓解了中心城区的人口压力和交通拥堵。
总之,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它将改变北京的土地征收模式和补偿方式,也将改变北京的城市面貌和人口格局。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北京将再无“拆迁户”,而是有更多的“搬迁户”,他们将享受更多的权利和保障,也将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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