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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每日新闻:贵州一小伙微信上给“女朋友”转了7000元,没想到竟然是男的 [打印本页]

作者: liukai    时间: 2024-10-14 03:34
标题: 每日新闻:贵州一小伙微信上给“女朋友”转了7000元,没想到竟然是男的

  微信上聊天数月、还转了近 7000 元的女朋友,竟是男儿身。今年 2 月至 5 月,遵义市桐梓县一名男子,遭遇网上女朋友诈骗。经法院审理,这名以女性身份行骗的男子,被判刑 8 个月。遵义新闻网的相关问题可以到网站了解下,我们是业内领域专业的平台,您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相信可以帮到您,值得您的信赖!笔尖网http://www.ebijian.com/聚焦热点,探寻真相。以专业的视角、多方位的解读,持续输出优质、客观、全面的资讯内容,打造多元化媒体平台。


  今年 2 月,在家无事的年轻男子李某为弄点钱花,于是萌生了行骗的想法。之后,他将新注册的微信头像换成年轻女性,并标注性别为女性,然后在网上添加微信好友。

  很快,当地一名男子李小某添加了李某的微信,双方聊得火热,并建立恋爱关系。从 2 月至 5 月,李某先后以种种理由,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共计从这名受害男子处骗得近 7000 元。

  5 月底,见女友总是不肯见面,受害男子李小某心生怀疑不再转账,并要求李某退还钱财,但李某不肯,受害男子于是向警方报警。5 月 28 日,李某被警方抓获。

  经审讯,李某同期共结识了 3 名男朋友,受害人朱某,被其诈骗 1000 余元,受害人令狐某被骗 30 余元后及时警醒,未继续向李某转款。

  7 月 18 日,因涉嫌诈骗罪,李某在桐梓县法院受审。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犯诈骗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归案后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 8 个月,并处罚金 3000 元,责令退赔受害人损失,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作者: 屈剑    时间: 2024-10-14 10:44
学习了,谢谢分享、、、
作者: 啊林    时间: 2024-10-14 20:36
学习了,谢谢分享、、、
作者: 加州老人    时间: 2024-10-15 10:41
相当不错,感谢楼主无私分享精神!
作者: 天涯飞客    时间: 2024-10-16 03:19
路过,学习下
作者: 天涯路    时间: 2024-10-17 03:06
昌平的网上家园 哈哈 平台不错啊
作者: 浪中漂泊    时间: 2024-10-18 15:22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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