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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要闻:太原市疫情防控办4月21日健康提示 [打印本页]

作者: guozhiwei    时间: 2024-10-24 10:51
标题: 要闻:太原市疫情防控办4月21日健康提示
  4月20日0-24时

  共报告新增本土病例2830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552例

  涉及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

  尽快阻断疫情扩散蔓延

  太原市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及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4月6日以来有四川省巴中市,河北省衡水市、唐山市,河南省郑州市,广西省南宁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社区(村)、法人单位要加大对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排查力度,严格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一)对7天内有重点涉疫地区和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对7天内有除重点涉疫地市外其他外省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要实行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加强通风,安装门禁系统。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和本地无居所者,按风险高低实行集中隔离或入住“健康驿站”隔离;

  (三)境外入境人员,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的,返并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21天的,返并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旅客要在交通检疫卡口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主动进行检疫信息登记,未纳入“两码”(山西健康码、山西场所码)管理的人员不得出站。

  四、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继续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被赋为“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告。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在接收境外、国内涉疫地区邮件或者货品时,要加强科学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尽量在户外拆件,不带外包装回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喷洒或擦拭表面,做到每一面完全湿润,确保全方位消毒;对邮件、快递物品可用消毒剂、热力消毒等方式进行消毒,或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处理完后及时摘下手套,更换口罩,认真清洗双手或手消毒,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最大程度降低“由物及人”的传播风险。

  七、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8岁以上人群完成全程接种满半年后尽快接种加强针。

  八、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摄图网-401684722

  关于太原进出防控规定

  只要我们同心携手、临难不怯

  就一定能牢牢筑起抗疫的钢铁长城

  迎来最终的胜利!

  愿我们早日跨过疫情的阴霾

  拥抱美好的晴天

  阳光之下,一片岁月静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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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大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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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萧风丝雨    时间: 2024-10-27 06:09
我是个凑数的。。。
作者: 啊林    时间: 2024-10-31 00:33
真是 收益 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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