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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法商思维视角——医疗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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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kai
时间:
2022-2-13 13:13
标题:
说一说:法商思维视角——医疗险(一)
原标题:法商思维视角——医疗险(一)
平安健康保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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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险的关键词与《民法典》相关解读!
帮客户做过保单年检,发现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的附加险都存在医疗险。
随着百万医疗,中高端医疗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医疗险产品都可以单独购买。
并且在保险的理赔当中医疗险的赔付概率也是最高的!
医疗险也是撬动客户配置其他保险产品的切入口!
今天我们要分享的话题是医疗险和民法典当中重要法条的关联。
目的就是从法商的视角重新审视一下医疗险在保单配置当中的意义和作用!
将从以下的5个方面帮助大家将理论与实践进行学习串联!
1:医疗险中与《民法典》相关的关键字
2:《民法典》中跟医疗险相关条款解读
3:保单架构的设计思路
4:《民法典》与医疗险相关的案例延展
5:面谈沟通建议
医疗险中与《民法典》相关的关键字
关键词:补偿
众所周知:
医疗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当中最基本的医疗保险的补充;
也是商业保险当中补偿疾病相关医疗费用的保险!
典型特征就是补充医疗费用的额外支出。
其性质就是补偿性!
换句话:
医疗保险制度解决的其实是两种风险,一种是人的风险,另外一种是钱的风险。
基于医疗险的补偿性质,一起来看看《民法典》当中跟医疗相关的条款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赠与合同当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医疗保险有一个重要的属性就是补偿性!
所以补偿这个词在民法典当中的条款也有充分明确的记载。
第1063条当中的第2款:
一方应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就有补偿两个字!
经常,在一些婚姻的纠纷当中争议最多的,其实就是关于财产的隶属问题。
如果:
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已经为自己准备充足的医疗保险。
一旦遭受到人身损害,比如疾病:他/她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那就属于一方的财产!
作为保险人:有责任和义务,跟客户普及这一条知识!
提醒一下,夫妻双方都有义务为自己配置充足的医疗保险!
场景1:夫妻一方失去了劳动力
我们知道在一个家庭当中,任何一个人如果遭遇到疾病以后,就失去了赚钱的能力。
那家庭的收入天平的就会倾斜!
在大多数的家庭当中,丈夫都被称为叫顶梁柱!
一旦是丧失了劳动力的收入,收入就会中断。
这样一来收入天平倾斜,妻子在家庭当中的主要角色就凸显,妻子一边忙于照顾亲人,一边还要工作赚钱!
辛苦不说,经济压力、生活压力以及精神压力等各方面都会给这个家庭带来巨大的挑战!
那么在这个情景之下,如果夫妻双方都提前为自己购买了医疗险, 这就是爱的表现。
我拿什么来对得起我的爱人?
那答案就是我给我自己配置了足额的医疗保险。
场景2:从心理上讲花对方的钱和花赔偿给自己的钱,在心理感受上其实是不一样的,存在区别的!
我经历过家人患病,其实被照顾的病人最难以提起的就是:
你去找钱给我看病!
病人心里会觉得自己是个累赘!
就是因为自己生病了,所以才会给这个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
所以病人就会感到内疚、自责。
那长期的内疚感,种种压抑对身体的康复没有任何的帮助,会加重病情的恶化!
这个时候如果说:
不是对方赚的、借的!
而是保险公司补偿给我们的!
我用我自己的钱看病而不是给你增加负担!
那从精神层面上讲,会彻底地舒缓病人的压力。
从而真正实现0压力, (没有财产的压力也没有精神的压力)!
病人就好好康复,好好治病!
所以,这也是民法典第1063条中第2款的实际运用场景!
《民法典》第1053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之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之日起1年内提出撤销。
应用场景: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两个人正在两情相悦的恋爱当中。
一方怎么好意思去问另一方: 你有没有重大疾病?
如果有,那我是不会跟你结婚的!
大家都知道,在购买医疗保险之前都需要如实告知!
如果身体真的有疾病的话,在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延期或者是直接拒保的!
如果两个人在谈恋爱时,彼此都已经给自己购买了医疗保险。
就可以很直观的知道:
对方的身体是没有任何重大疾病的!
这其实也是爱情里最美好的保证!
那如果没有购买,恋爱时两个人还可以相约去购买医疗保险,其实这也是相当不错的场景哦!
保险人你留意了吗?
《民法典》第1092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是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听上去是不是很难记忆?
应用场景:
现实生活当中,夫妻感情如果出现裂痕,或者是感情当中有第三者。
那么都有可能会出现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但这种情况具有隐匿性!
当事人不说,另一方也不敏感!
也没有觉察到,其实很难知道财产其实已经被隐藏或者被转移了!
这条法律其实规定的是:夫妻双方不能触碰的法律底线!
感情不可控,财产却可控!
如果在这个时候,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的钱,为一方配置了医疗险的这种行为。
就不属于隐藏或者转移财产!
相反这还是爱的表现!
这是属于夫妻为自己或者为对方提前去做了一个保障性的安排。
那如果一方出现疾病了,获得的赔偿那就是一方的财产!
从这个视角看,我们就不需要再隐藏一些夫妻的共同财产。
而是应该在合法的范围之内,给自己配足了足额的医疗险。
这件事情做得光明磊落!
最后,作为我们自己,必须要保持对于法律法规的敏感度。
法律虽冰冷,保险有温度!
我们一起好好揣摩《民法典》和保险配置之间的关系,你一定会想到更多!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
下一次我们继续来分享,藏在民法典后的那些保单之医疗险的营销机遇,加油!
责任编辑:
作者:
信念
时间:
2022-2-14 10:14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作者:
会飞的牛牛
时间:
2022-2-14 12:11
帮帮顶顶!!
作者:
ruocan
时间:
2022-2-14 14:54
为自己家乡的社区网贡献点力量,回个帖子
作者:
白马皇子
时间:
2022-2-15 00:25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作者:
天尊
时间:
2022-2-15 10:06
路过,学习下
作者:
一生何求
时间:
2022-2-15 16:33
路过,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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