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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拆迁小知识,你了解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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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bin
时间:
8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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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拆迁小知识,你了解几个?
1、不履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告谁?
这要看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相对方是谁,如果是政府就告政府,如果是街道办就告街道办,如果自己也不能确定,那么建议及时联系专业律师。
房屋拆迁被强拆
https://m.zaimingchaiqian.com/news/24051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2、养殖场拆迁有哪些补偿?
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四个方面:1、对地的补偿。2、地上附着物的损失,最低是重建成本价。3、停产停业的损失;比如搬迁费,比如拆除的机器设备造成的损失等。4、合理的搬迁费用;搬家期内的营业损失补偿。
3、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的区别
土地拆迁补偿与房屋拆迁补偿具体分为拆迁补偿和征地补偿。如果是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应给予征地补偿,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因此,被征用土地上的作物是能够得到补偿的。拆迁补偿与征地补偿各属于不同情况,不能简单地说哪种补偿标准高,要区分土地的性质:简单而言,对于征地拆迁来说,城市房屋是地随房走,农村房屋是房随地走。集体土地是征用,征用后性质改变为国有土地;而城镇土地本身是国有,如需征用,政府直接收回并给予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被征用的房屋是不是没有补偿的
征用是有补偿的,就补偿标准来说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补偿标准。其参照的补偿原则是及时、公平、合理。《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依法实施应急征用行为,应参照本行政区域同类资产的市场租赁价格给予被征用财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租金补偿。《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实施应急征用单位实施补偿,参照本行政区域应急征用情况发生时租用同类物资和同类场所的市场价格,给予被征用单位或者个人补偿。所以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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