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虹市网

标题: 头条推荐:青石板铺设施工合同 [打印本页]

作者: liukai    时间: 2022-5-12 05:01
标题: 头条推荐:青石板铺设施工合同

  1、因宅基地使用而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相邻一方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必须临时或长期通过对方使用的土地时,对方应当允许;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青石板厂家是当下比较受关注的行业产品,我们网站内汇集很多最近最新的资讯,欢迎点击进入了解更多消息资讯!

  2、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多方共用同一水源时,各方均可以自由使用水源,但不得因此而影响相邻方的用水;土地使用人不得滥钻井眼、挖掘地下水,使相邻方水源减少,甚至使对方水井干涸;对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的自然水源应当尊重自然形成的流向。

  3、因修建、施工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相邻一方因修建施工、架设电线、埋设管道等,需要临时占用他人土地时,他人应当允许,但是施工方应选择对他人损失最小的方案,并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4、因排污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相邻一方在修建厕所、粪池、污水池或堆放垃圾、恶臭物、有毒物等,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水、废渣、废气等,应与相邻方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空气、水源等环境污染。

  4、因通风、采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相邻各方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时,必须与邻居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相邻各方使用噪声过大的生产生活资料时,不得影响邻居生产、生活,对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造成损害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七条

  相邻一方因修建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作者: 飞豹游侠    时间: 2022-5-22 03:24
帮你顶下哈!!
作者: xubin    时间: 2022-6-1 16:42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作者: 天涯飞客    时间: 2022-6-15 11:18
过来看看的
作者: zhangoli    时间: 2022-6-29 14:15
我是个凑数的。。。
作者: 葛飞    时间: 2022-7-12 12:38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作者: 黯然    时间: 2022-7-28 20:45
昌平的网上家园 哈哈 平台不错啊




欢迎光临 西虹市网 (http://bbs.xihong021.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