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虹市网
标题:
拆迁协议签订时要注意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xubin
时间:
6 小时前
标题:
拆迁协议签订时要注意什么?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拆迁方与被拆迁人明确约定权利义务订立的合同。合同已经签订,除非有法定解除理由,那双方都必须遵守该补偿协议的约定。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地址
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6054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征收拆迁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一个家庭后续的基本生活保障,而拆迁协议是被拆迁的家庭向征收方要补偿安置的合法凭证,签订时一定要慎重仔细,了解签订协议注意事项,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实际生活中,律师遇到许多被拆迁人因为轻信口头承诺就交出土地拆除房屋的,正所谓口说无凭,被拆迁人在最后往往因证据不足,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实现。
唯有将协议落实到纸面上并且加盖公章才有保障。还有很多被拆迁人签订的书面协议五花八门,补偿协议一旦出了问题,可能会导致后续安置补偿不到位甚至维权都会出现困难。
那么,签订补偿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盛廷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为大家整理总结需要注意的事项,在签订协议没有律师把关审核时,可以做个参考,防止陷入套路之中。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中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签订协议时被征收人应当注意:
01
签约主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由市县级政府负责,集体土地上征收由县级以上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所以,具有征收主体资格的主体是政府。
如果协议的另外一方是村委会或者房地产开发公司等,那一定要注意了,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开发企业属于企业,都不具备征收主体资格。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一旦协议履行出了问题只能起诉协议的另外一方,而村委会或者开发企业的履行能力有限,后期可能会出现履约不能的情况,导致维权困难。
02
协议内容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补偿内容是否完整,补偿协议条款必须约定细致、明确,看是否包括补偿方式、搬迁期限、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补偿时间、违约责任等必须写明无误。具体应注意:
01
绝对不签空白协议和相信口头承诺。协议上要对拆迁补偿内容做详细约定,避免协议外口头约定,白纸黑字签到协议上才有效。
02
协议中约定的拆迁补偿款是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所以协议约定的货币补偿部分应当在签订协议后几日内支付,支付后几日内腾空房屋交钥匙,牢记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03
协议中应当约定清楚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是集体产权还是大产权,何时办理产权证,并约定的安置房位置、楼层、面积、户型等内容,安置房领取时有面积差如何解决?能约定多详细就约定多详细。
04
协议中约定清楚履行期限、过渡费和过渡期、提供安置房的时间、到期无法提供安置房如何解决。
05
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如果有违约责任一定要签订到协议中。实践中经常出现拆迁方出尔反尔、安置房因资金不足停工多年的情况,给很多被拆迁人的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和损失。只有提高拆迁方的违约成本,他们才不敢随随便便违约,违约金也能弥补一定的损失。
所以,违约责任是对守约方的保护,对违约方的惩罚。
最后需要着重提醒被拆迁人,补偿安置协议签署后征收方应该盖章,协议最少一式两份或者更多,被拆迁人应该领取一份,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010-60643808
欢迎光临 西虹市网 (http://bbs.xihong021.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