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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懂得:二婚老公临死前,将全部财产转给了他儿子,我该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liukai    时间: 2022-8-22 15:48
标题: 懂得:二婚老公临死前,将全部财产转给了他儿子,我该怎么办?

  可以通过诉讼理清夫妻共同财产及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咨询http://www.yiyilawyer.com/list_66_1.html易轶律师是一名专业北京离婚律师,也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讲堂》主讲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从执业开始就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已为1000多人解决婚姻家事问题,诉讼离婚实战经验丰富,致力于北京离婚法律服务,为您提供离婚律师免费咨询服务,助您解决婚姻家事问题。服务热线:/ Phone:15501287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依据上述规定,我们需要依据男方处分的财产进行分类讨论:

  1.如果男方处分的是他的个人财产

  自然人对其个人财产享有所有权,该所有权的表达形式即为占有、使用、支配的权利。如果男方转移给其子女的是他的个人财产,因为该财产所有权人为男方个人,因此其可以单独决定财产的归属,此种情况下,您无权要求男方的子女返还该物品。

  2.如果男方处分的是您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上述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征得配偶同意。因此,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认为男方无权单独处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您可以起诉男方的子女,要求其返还男方与您的个人财产。
作者: 欧华热线    时间: 2022-10-15 13:20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作者: 甲丁    时间: 2022-11-29 17:29
相当不错,感谢楼主无私分享精神!
作者: 梁雅心    时间: 2022-12-10 21:38
有道理。。。
作者: 虹雨    时间: 2022-12-23 12:26
学习了,谢谢分享、、、
作者: 葛飞    时间: 2022-12-28 13:59
沙发!沙发!
作者: 铁木真    时间: 2022-12-31 03:43
路过,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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