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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虹网 直到今年,我国会针对农村地区进行基本的村庄规划工作,即大力推动农村地区统一进行规划建房、合村并镇等操作。同时,还会针对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进行统一建设。只要建设就需要进行调整,这时候就涉及到了对于农村地区进行统一征拆的项目。随着今年最新版的《土地管理法》的出台,国家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涉及到的装修、房屋等费用都加入了补偿的范围。在进行这一切内容的同时,还应当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以上内容也进一步证明了我国对于农村地区建设的规划。与此同时,在进行农村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由于农村地区具备一定的复杂性,涉及到的户籍、产权归属、附着物等问题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讨论。因此,在面对农村地区拆迁问题时,应该注意到其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1、对于违规违法建筑的“不予赔偿”原则不管对于城市还是农村地区来说,违法建筑都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对于很多人来说,对于相关方面的认知都不是很清楚,认为只要自己家的土地就可以随意建房。但是,对于整体城市或者地区规划来说,这一点是要详细分析的。因此,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针对的只是对于相关居民的合理补偿,补偿的也是对于居民的合法财产。对于那些违规占用耕地、在违规地区搭建房屋等情况,一般属于违法建筑,在拆除时是不予赔偿的。2、对于有偿退出者不予赔偿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居民选择进入城市地区来定居。这一过程中,就可能会把自己的相关户籍转出、房产出让。对于这类人群来说,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享受相应赔偿的。所谓自愿有偿退出,指的就是房产土地的所有者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将自己的房产进行出卖转让操作。在这类操作的同时,还可能会涉及到对于户籍的转出。因此,只要进行了以上操作,即可证明原有土地和房产已经和原所有人没有任何关系,后续进行拆迁也不能够拿到任何赔偿。3、对于无价值的附着物不予理赔在对土地进行赔偿的时候,除了原有土地部分,还会涉及到土地附着物的赔偿。比如说,对于农耕地的占有,除了对于耕地面积等进行考虑之外,耕地上的农作物等也需要赔偿。或者在对宅基地进行赔偿时,如果宅基地上盖有房产,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具体赔偿。但是,如果土地上的附着物已经不具备任何价值,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赔偿的。就好像耕地上的作物已经荒芜、原有住房已经倒塌等情况下,对于这类已经不具备任何经济价值的财产是不要赔偿的。综上所述,在进行农村地区征拆过程中,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复杂。所以,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对以上相关问题进行重点关注。与此同时,除了相关注意事项,原则上是按照各地不同的拆迁政策来具体执行。如果遇到任何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找到专业律师来咨询。举报/反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所有人员名录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2550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西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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