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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虹网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图说:该处拆迁纠纷终于了结 新民晚报记者 罗水元 摄新民晚报讯(记者 罗水元)新民晚报上月报道的一起老港镇拆迁纠纷——《拆迁协议未签私房就已被拆,拆200多平方米老宅补偿12万元?》终于了结了。记者日前得知,拆迁居民已与有关方面签订了补偿协议。2004年,浦东新区老港镇中港村四组村民蒋先生在祖宅基础上翻建了一幢210.96平方米的老宅。虽然,该宅没有产证,但《城乡规划法》在2008年1月1日才实施,按照“法不溯既往”原则,该老宅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并不好说。今年拆迁前,有关方面评估该老宅的价格为497791元。据蒋先生说,他患有癌症,有关方面给出的拆迁补偿款一度只有12万元,后来虽增加了一些,但仍未达其期望值,便坚持没有在有关拆迁协议上签字,并希望在该老宅里休养身体。然而,就在蒋先生未在现场也不知情的情况下,这幢老宅被拆掉了。待蒋先生赶到现场时,老宅已拆平,屋内原有物品已不知去向——蒋先生统计,那些物品价值66万多元,其中就包括一幅价值28.6万元的字画。事后,有关方称蒋先生这幢老宅系误拆,蒋先生辗转多方近20次仍未得到满意结果。新民晚报报道后,有关方面主动联系蒋先生协商,老港镇政府宣传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朱女士联系记者时称,有关情况不完全如蒋先生所说,后续会给记者一份“情况报告”,并希望记者再做回访式报道。之后,记者没有收到“情况说明”。朱女士表示,给“情况说明”需根据有关方面严格规定进行。朱女士也透露,有关方面负责人与蒋先生进行了协商,但协商的最终结果怎么样,朱女士没有告诉记者。记者从蒋先生一方得知,新民晚报报道后,有关方面与他协商了多次,最终比较满意,签了动迁补偿协议,也拿到了补偿款,并准备用补偿款买一套房子。举报/反馈深圳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表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406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西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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