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1|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闻西安浐灞马腾空拆迁补偿方案及奖励,明显高于同片区 ...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2 08:3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一、拆补方案主要内容提炼(与以往或正在进行中城更项目双方案的主要区别)1、安置方式:产权调换和货币化安置只能二选其一;2、产权置换中,赔偿的最大安置面积是333㎡(按照一般宅基地证2分地也就是132㎡计算,安置最高可以赔付到证载面积的2.5倍),这和青龙寺四村的赔付标准持平,但从区位上来看,明显高于同片区尤其是灞桥地区的赔付标准; 3、人均赔付面积不得少于90㎡,村民还享有20㎡的经济发展用房;也就是90+20,已经超过一年前的赔付标准; 4、货币化安置的赔付标准参考产权置换,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庭院放弃选择安置房,那么最多可以获得333㎡ x 7500元/㎡=250万元的货币补偿,按照目前西安市平均1.5万均价,能购买一套166㎡的房子最多适合6口之家,但是如果人口多了就住不下了。 5、差补原则按照“拆一安一互找差价”的原则执行,差价的标准按照重置价计算; 6、过渡费:按照1500元/院/月或者660元/人/月执行,村民还能享有540元/月/人的补助。这样计算,也就是1200元/人/月。人多了明显划算。7、安置楼:已经确定安置位置,明确交房原则和房屋结构原则。选房是亮点,每户可选自选12套,高低层搭配,上靠面积允许在10㎡以内,上靠差价按照综合建安或者货币安置的评估价计算。二、奖励办法主要内容提炼1、期限及条件:评估期20日内完成评估后交房或者签约(突出了选择的弹性,放宽了奖励的要求,签约也能享受)2、评估奖励:2万元/院3、交房奖励:8万元/院和车位购置卡一张(免费获取安置区车位一个)4、签约奖励:安置与实际现有面积免于量换且不再补差价;现状一二层面积小于证载面积2倍的,以证载合法面积为依据视为建房两层重置程新价补偿(实质是有条件的承认了两层以上的建筑面积,增加了标的的补偿体量);已建成两层的,三四层未建部分以正在合法面积为依据给予500元/㎡奖励,一二层视为已建部分不再享有三四层未建奖励(对于没有建造三四层的村民给予货币奖励,是对上一个部分的平衡)5、清零奖励:村小组为单位,小组按时清零,奖励50000元/院。三、总结1、整个方案和奖励办法,打破了以往按照“户”为单位的赔偿基本单元。回归到庭院,也就是宅基地证作为赔付的基本单元,这就避免了户头内部人员不均或者一个宅基地证有若干户叠加带来的赔付不公平的现象,方案相对来说是一个进步,也是西安城市更新这么多年来逐步走向成熟化、透明化的一个标志: 2、整个方案看下来,鼓励村民就地安置。这也是基于村子的现状,土地足够充沛。有足够大的扩展空间进行村民安置同时又有足够大的开发用地用以平衡一级的拆迁安置成本;3、结合之前雁塔已经发布的城市更新供地管理办法还有周边的灞桥、雁塔、曲江等片区正在执行的项目,马腾空的拆补方案和奖励办法势必会让已经划到浐灞管线范围但行政权属还属于灞桥、未央的一些待拆村子,会主动寻求与浐灞的对接,在十四运这个窗口还未关闭之前,加快城市更新的推动。 4、这个方案一抛出,也会对正在执行拆迁前置工作(主要是拆补方案、奖励办法签订前这一阶段)带来一定的压力,毕竟,人都是逐利性的。西安城改已经进入到3.0时代,胡来是不行了。最后想说的是,以上是我比较片面的一些看法,欢迎对城市更新有自己见解的圈友们,多多提出建议,共同进步。举报/反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收费标准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3716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西虹网 西虹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4-3-23 08:11:40 | 只看该作者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3-23 08:12:1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3-23 08:17:45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3-23 08:22:06 | 只看该作者
    路过,支持一下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3-23 08:22:28 | 只看该作者
    过来看看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3-23 08:22:41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回帖是美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