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32|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聊聊拆迁补偿是1赔1.5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2-23 09:29: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一、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每个地方它的这个比例是不一样的,有的是1:1,有的是1:2,有的是1:1.5,可能是具体看当地的这个方案里面制定的标准是怎样的。工业用地征收补偿多少钱一亩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2252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但是一般都是至少是1:1的,因为至少要保障这个房屋的面积以及居住的水平。他这个比例的意思是说他这个安置房与原来房子面积的比例,也就是说拆一还一还是拆一还1.5,比如说150平方的房屋拆了之后他给你安置房可能也是150平方的话,那这个就属于1:1。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二、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3、不告知听证权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第十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三、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征收人的权益保障是比较完善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明确了相关补偿费用的核算原则。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前有组织听证的环节,如果村民对补偿数额、补偿的计算方式有异议,可以在听证时就表达异议。征地批复后,如果认为补偿不到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方式来解决。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每个地方它的这个比例是不一样的,有的是1:1,有的是1:2,有的是1:1.5,可能是具体看当地的这个方案里面制定的标准是怎样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拆迁补偿是1赔1.5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4-5-23 21:11:19 | 只看该作者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5-23 21:11:26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个凑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5-23 21:11:49 | 只看该作者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5-23 21:12:55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5-23 21:13:25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5-23 21:15:4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