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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述:新拆迁政策出来了,2023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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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21 08:4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一,这几类房子没有证件也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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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农民家中从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带这段时间流传下来的房屋,由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的,可以获得全额补偿。新房新规矩,老房老规矩。简单来说,只要房子建造时是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的,都可以获得赔付。代代相传的祖屋,只要认定成功即可获得赔付。因城市发展需要规划拆迁的房子,这种情况多见于城市周边。北京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422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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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二,新增拆迁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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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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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三,拆件补偿的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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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的农民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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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四,拆迁补偿金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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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拆迁补偿金额=农民房屋估价+安置费+附着物+其他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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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被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如农民自家种的果树、蔬菜等;还有厕所、水井等建筑。其次就是对农民的安置费用,今年的赔偿标准是:1900元/平方米;砖房2400元/平方米;锤击或预制砖混凝土结构,住房2800元/平方米;建筑(超过两)3300元/平方米;使用等效的赔偿原则(较低)的附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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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五,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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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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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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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六,严禁的三种拆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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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国家明令禁止以下三种拆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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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1、强拆暴拆等行为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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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2、农村拆迁政府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文件中涵盖拆迁的费用补偿,拆迁事件,以及农民的迁移事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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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3、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做好取证工作。房子被暴力强拆时,尽量拍照取证,主要拍领导以及强拆的过程等,对后续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主体、确认强拆行为以致申请国家赔偿都很有帮助,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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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虹网 西虹网  当发生拆迁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应该立即联系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由华律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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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24-6-21 16:57:43 | 只看该作者
    没事我就来看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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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24-6-22 06:35:37 | 只看该作者
    为自己家乡的社区网贡献点力量,回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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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24-6-22 19:22:49 | 只看该作者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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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24-6-24 10:06:56 | 只看该作者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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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24-6-26 09:58:35 | 只看该作者
    相当不错,感谢楼主无私分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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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24-6-28 11:47:28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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