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7|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常识:北京资深婚姻律师解答:离婚冷静期过后多长时间办 ...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8-16 11:5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最近有很多朋友来向北京资深离婚律师来咨询离婚的问题。如今,离婚在生活中非常常见,我们身边可能就有离过婚的亲戚朋友。婚姻生活中充满各种可能性,结婚之后不一定能白头偕老。有些夫妻相当初虽然恩爱幸福,可结婚后相处很久以后却发现不适合继续在一起共同生活,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每个人都不同。总之,婚内的各种问题都可能破坏夫妻感情,导致离婚,据北京资深离婚律师介绍,离婚程序相比于结婚来说是复杂一些的,很多朋友离婚的过程都不是很顺利。北京婚姻律师http://www.yiyilawyer.com/show_16_26.html易轶律师是一名专业北京离婚律师,也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讲堂》主讲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从执业开始就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已为1000多人解决婚姻家事问题,诉讼离婚实战经验丰富,致力于北京离婚法律服务,为您提供离婚律师免费咨询服务,助您解决婚姻家事问题。服务热线:/ Phone:15501287219!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民法典》颁布以后,夫妻协议离婚需要经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那么,离婚冷静期过后多长时间办手续呢?北京资深离婚律师告诉大家,离婚冷静期过后的30天内双方需要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来给大家介绍协议离婚的流程: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首先,夫妻双方要递交离婚申请,即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向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其次,夫妻递交离婚申请后开始等待30天,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没有达成协议离婚,如果都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则进入下一个30天;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在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而进入的第二个30天内,夫妻两人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当有任何一方没有到场的时候,无法亲自领取离婚证,那么就会自动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没有达成协议离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之前的婚姻法规定,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就可以当场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的做法证,但是民法典颁布以后,给了夫妻双方递交离婚申请后的两个30天的反悔时间,和双方必须亲自申请办理离婚证的限制。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那么很多人对此就产生了疑问,为什么要做出这项改变呢?北京资深离婚律师来告诉大家,这一规定的设立是为了减少很多冲动离婚、轻率离婚的现象,让离婚更加理性。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总的来说,民法典设立 “离婚冷静期”制度,目的是防止夫妻冲动离婚,这三十天能够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让夫妻双方反思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并有机会做心理调整,从而使夫妻双方认真的对待婚姻,最终目的在于挽救婚姻和家庭,防止夫妻离婚后后悔,却无力回天。可以这样说,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给了夫妻关系一个缓冲时间,为很多夫妻的破镜重圆带来更多希望。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但是北京资深离婚律师提醒大家,离婚冷静期只在协议离婚中有要求,诉讼离婚没有这个限制。并且诉讼离婚为了提高效率,确保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我国还在民法典中规定了,如果第一次没判离,双方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许离婚这项规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以上就是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北京资深离婚律师为大家介绍的离婚离婚冷静期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如果出现了关于婚姻的其他疑问,可以随时与我们的北京资深离婚律师取得联系,咨询具体的规定。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出色的北京专业离婚律师团队,可以提供北京离婚律师免费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在线咨询等服务,欢迎随时联系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更专业法律服务。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关键词】北京资深离婚律师、北京专业离婚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免费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易轶律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2-12-6 12:36:41 | 只看该作者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3-1-2 12:13:05 | 只看该作者
    相当不错,感谢楼主无私分享精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3-1-11 01:07:00 | 只看该作者
    帮帮顶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3-1-18 15:44:11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回帖是美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23-1-24 16:23:10 | 只看该作者
    昌平的网上家园 哈哈 平台不错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3-1-29 12:16:39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个凑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