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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男方出轨可以净身出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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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bin
时间:
2022-8-16 14:38
标题:
常识:男方出轨可以净身出户吗?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夫妻双方就此事达成协议。首先,离婚律师认为如果男方出轨,双方欲离婚,可以协商男方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有财产在离婚时都归女方所有,这是男方自愿放弃财产对自己的出轨行为做出弥补,是可行的;其次,双方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男方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财产权益,那么双方会到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时,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作为过错一方,可能会少分财产,女方还可以以男方有其他重大过错主张损害赔偿。
北京离婚律师
http://www.yiyilawyer.com/易轶律师是一名专业北京离婚律师,也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讲堂》主讲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从执业开始就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已为1000多人解决婚姻家事问题,诉讼离婚实战经验丰富,致力于北京离婚法律服务,为您提供离婚律师免费咨询服务,助您解决婚姻家事问题。服务热线:/ Phone:15501287219!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作者:
ruocan
时间:
2023-1-10 12:49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作者:
善才
时间:
2023-1-28 21:46
沙发!沙发!
作者:
萧风丝雨
时间:
2023-2-11 16:20
帮帮顶顶!!
作者:
前途无量
时间:
2023-2-25 22:10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作者:
ruocan
时间:
2023-5-12 12:10
相当不错,感谢楼主无私分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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