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常识房屋拆迁补偿法律依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最新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农村房屋拆迁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357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综上所述,对于农村的居民房进行拆迁,拆迁单位不仅要补偿房屋重置费,还要对那些主动提出拆迁的居民进行奖励,而且建筑房屋的材料不同赔偿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但是最低也可以赔偿到1900元一平方米。以上就是农村居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第十七条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第十九条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二、企业拆迁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