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5|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9 06:34: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您的身份证、双方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还需要提交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生效证明或者撤诉裁定,另外,您还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李迈律师https://www.wenlilv.com/北京中银李迈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办理信托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金融理财纠纷、刑事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等案件5000余件,对协议离婚、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等刑事案件,以及信托计划、银行信贷、保险业务、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公司债、融资租赁、结构化融资等资产管理及投行业务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及到所面谈咨询。联系电话:153-1115-0430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二)有明确的被告;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起诉需要什么证件"相关法律知识。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我是易轶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3-22 05:26:29 | 只看该作者
    过来看看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3-22 05:24:0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3-22 05:23:08 | 只看该作者
    真是 收益 匪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3-22 05:20:28 | 只看该作者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3-22 05:18:44 | 只看该作者
    昌平的网上家园 哈哈 平台不错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4-3-22 05:14:59 | 只看该作者
    相当不错,感谢楼主无私分享精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