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虹网
西虹网 离婚律师认为需要分情况讨论: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若双方此前签署过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或者离婚时已经对房屋达成一致意见,那么通常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咨询http://www.yiyilawyer.com/list_66_1.html易轶律师是一名专业北京离婚律师,也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讲堂》主讲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执业12年,从执业开始就专注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已为1000多人解决婚姻家事问题,诉讼离婚实战经验丰富,致力于北京离婚法律服务,为您提供离婚律师免费咨询服务,助您解决婚姻家事问题。服务热线:/ Phone:15501287219!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2、若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婚前由一方出资购买房产,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贷款或全款购买,此种情况下视为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3、若婚前由一方全款出资购买,婚后变更产权人为双方共同共有,那么此种情形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提醒您,实践中法官除考虑房屋来源、房屋性质、房屋贡献外,还有可能会依照照顾女方、无过错方原则予以适当倾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