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37|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西虹小吃] 拆迁必须知道的那些事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0-6 16:1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一、房屋拆迁补偿有哪几项?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答:依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专门拆迁律师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什么所得?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相关规定,个人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取得的,依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征税。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三、房屋补偿1比1是什么意思?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答:房屋拆迁补偿一比一的话,就是原来房屋面积有100平,则补给你房屋100平。当然,遇到正式的拆迁补偿,应该就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向律师进行咨询,不能道听途说,否则就是徒增焦虑,自寻其扰。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四、房屋外电路老化着火损失谁来补偿?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答:向线路老化的经营者主张赔偿,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五、婚前房屋拆迁补偿归谁?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属原房屋所有权人。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举报/反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3-10-6 17:09:22 | 只看该作者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3-10-6 18:40:58 | 只看该作者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3-10-6 19:48:55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回帖是美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3-10-6 20:43:06 | 只看该作者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3-10-6 21:11:46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3-10-6 21:26:3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