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5|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甜蜜生活] 实际中的“假离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14:57: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当婚姻掺杂利益,你会选择感情还是选择利益?在像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有很多夫妻是选择了利益的。面临高价的学区房、不得已的限购政策,「假离婚」开始慢慢沦为一种经济工具。借款合同起诉状https://www.fakukeji.com/CivilianV3/info/4517上法自助,打官司不用愁。北京法库科技致力于为民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民事起诉状、答辩状和上诉状等法律文书模版。产品范围包括: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等方面的法律文书、法律咨询报告、法律知识文章等。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夫妻其中一方天真的认为,我们只是先假离一下,等把事情办妥了就复婚,可事情没等办妥呢,就被对方下达了“假戏真做”的通知。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实际上,法律上根本没有什么「假离婚」,你只要去婚姻登记机构拿到离婚证,你们就是真的离婚了,你们之间也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这样的案例,实践中不要太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我们曾经办过一个假离婚案件,夫妻俩为了学区房假离婚,没想到闹到最后变成了真离。依照假离婚时拟定的离婚协议,夫妻共同的房产分割给了女方,我方当事人想要追回这套房产,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被驳回了,无奈之下找到家理律所,想了解是否还有好的办法。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在家理律师的指导下,再次立案起诉、收集证据、梳理购房资金来源、推动诉讼进展,看似简单的流程,却历时了近一年半的时间,也好在最终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房产份额。这是假离婚的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因为在假离婚前,夫妻俩根本不会想那么多,也不会考虑这其中有一方是假戏真做怎么办,往往草率签订协议的后果就是,将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白纸黑字的拱手让人了。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前几天就接到了这样的案子夫妻俩为了过更好的生活,准备“假离婚”倒腾一下,在签协议之前,约定将所有的房产、车子、存款都归男方名下,本来女方已经准备要签字了,但还是留了个心眼,在签字前偷偷咨询了下律师,被我们告知千万不要签!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因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双方一签订了离婚协议且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生效,夫妻关系就算是真的解除了。而夫妻共同财产呢,则会依照离婚协议上的内容进行分割。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当事人同意协议中写的“房车都归男方”,是因为还没有意识到,一旦夫妻关系真正解除,她无异于变相“净身出户”,到时再想证明他们是假离婚,财产分割有问题,可就难了。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如果是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可以尝试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要注意的是,只有能够证明在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法院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即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如果双方曾另行签订一份协议,约定本次离婚是假离婚,可见,假离婚有风险,需离需谨慎。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最后,家理律师想提醒还想要“假离婚”的各位,不要去考验人性,也别去相信“假离婚”带来的所谓利益。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刹,前一刻相濡以沫的本分,就变成了你情我愿的情分。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希望各位能从“北京离婚故事”中能感悟到婚姻的真谛。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3-5-29 15:26:14 | 只看该作者
    真是 收益 匪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3-5-29 16:31:19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个凑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3-5-29 19:48:43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3-5-29 21:04:48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3-5-29 22:03:45 | 只看该作者
    为自己家乡的社区网贡献点力量,回个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3-5-29 23:25:35 | 只看该作者
    为自己家乡的社区网贡献点力量,回个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