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46|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常识:2022年房屋征拆全流程,一步不能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7-26 19:04: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马上要拆迁了,别光顾着开心,流程要整清楚,别随随便便就把房子交了。房屋征拆全流程如下:农村拆房补偿标准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375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制定拆迁计划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征拆方根据要求上报房屋拆迁计划,计划中包含拆迁范围、拆迁用途、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情况、房屋面积情况以及补偿资金和产权置换房屋的情况。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2、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征拆方向相关部门发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通知内容为暂停核发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禁止房屋新建、扩建等。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3、调查登记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对征拆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情况进行调查。尤其对没有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和处理,并给出处理意见。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4、拟定征拆补偿方案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征拆方拟定征拆补偿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产权调换房源、补助及奖励办法等。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图文无关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5、公告补偿方案、意见征求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在征拆范围内发布补偿方案公告,并收集被征拆人的意见。公告日期不得少于30日。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6、听证会召开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如果多数人认为公告的补偿方案不合理,征拆部门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7、房屋评估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征拆方和被征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共同选择评估机构,并进行房屋评估,评估机构依法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被征拆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然有异议的,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8、签订征拆补偿协议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征拆方和被征拆人针对安置补偿达成一致,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同时收回相关权属证书。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图文无关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9、作出征拆补偿决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如果征拆方和个别被征拆人针对安置补偿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征拆方将会针对个别被征拆人作出征拆补偿决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被征拆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0、申请强制执行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被征拆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拆方将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1、房屋拆除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征拆方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工作,房屋拆除1个月内办理注销权属登记手续。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2、安置房屋交付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征拆方进行回迁房屋的建设,施工单位按时建设,保障在协议规定内向被征拆人交付安置房,办理相关权属证明。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举报/反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3-7-27 13:13:33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3-7-28 17:04:25 | 只看该作者
    路过,学习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3-7-30 10:12:50 | 只看该作者
    才发现昌平也有网络平台,挺好 支持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3-8-1 07:19:54 | 只看该作者
    才发现昌平也有网络平台,挺好 支持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3-8-2 15:28:06 | 只看该作者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3-8-4 13:40:35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