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5|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婚房子没分割多久就不可以分割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0 07:5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离婚房子没有分割,多久就不可以分割了这各问题一般是要分情况来看待的,下面家理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易轶为你答疑解惑,欢迎收看。免费法律咨询https://www.wenlilv.com/h-col-112.html北京中银李迈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办理信托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金融理财纠纷、刑事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等案件5000余件,对协议离婚、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等刑事案件,以及信托计划、银行信贷、保险业务、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公司债、融资租赁、结构化融资等资产管理及投行业务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及到所面谈咨询。联系电话:153-1115-0430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若双方对该房屋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在协议离婚时一致同意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主张分割,或者有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的字样,那么视为已经对房屋进行处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二年内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0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需要提醒您注意,新的司法解释有一个重大修改,即原《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中有一个“一年之内”的时间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条没有这个时间规定,此情况下,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有关三年的一般规定,即理解为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果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应当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2、若双方离婚时并未对房屋进行实质处理,那么您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来要求分割房屋。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有不同于一般的物权,要求分割时又分为两种情形: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分割时房屋登记于一方或双方名下,您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2)若分割时,房屋已经在他人名下,双方无处理权限,那么此种情况就演变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债权,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以上两种情况举例说明:若双方离婚时不动产权证还没有下发,故双方没有对房屋进行处理,离婚后若干年,房产证下发,您要求分割,此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若一方已将房屋进行出售,另一方要求售房款,那么只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房产已进行出售后的两年内提起诉讼,否则会丧失胜诉权。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我是易轶,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任何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沟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4-3-22 11:42:19 | 只看该作者
    没事我就来看看,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3-22 11:50:13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个凑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3-22 11:50:37 | 只看该作者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3-22 11:53:22 | 只看该作者
    帮你顶下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3-22 11:56:4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3-22 12:03:32 | 只看该作者
    帮你顶下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