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43|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说说:拆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1 15:2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1、购房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的房屋,要注意核实动迁安置协议,要求动迁安置协议上的被拆迁人和同住人签字。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是多少https://www.zaiminglvsuo.com/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2、在动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的人可能只有被拆迁人,但法定的同住人是拆迁安置房屋的共有人,所以在购买房产证还没出来的房屋时一定要求同住在买卖合同上签字。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3、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很关键,约定要尽量详细,对付款方式、交房、交易过户、税费承担、户口、抵押、违约等条款要尽量全面。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4、违约条款的设定,要做到既要合法又要能制约对方违约,违约金约定过高法律不予保护,在违约条款的设置上一定要重视。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拆迁房的买卖数量近些年不断地增多,由于操作过程的不规范,导致过户时候,产生的纠纷和问题还是比较多的。拆迁房买卖纠纷更是比较多,大家在购买的时候要慎重。拆迁房买卖注意事项一定要阅读清楚,在购买的时候要看好规定。各个环节都要有所注意。还是要提高风险意识,考虑的情况尽量全面,把可能产生的风险设定在可控的房屋过户注意事项内,保证房屋买卖流程有依据。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五)权属有争议的;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4-1-10 10:16:06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回帖是美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1-18 22:05:1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1-24 05:06:32 | 只看该作者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1-27 10:09:27 | 只看该作者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1-27 10:09:55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回帖是美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1-27 10:12:4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