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85|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新:哪些岗位适用劳务派遣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3-2 09:0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用工风险,提高效率,所以许多的企业都有使用,但是也不是所有的岗位都适合派遣用工的,到底劳务派遣工可以哪些哪些岗位上用工?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大家介绍。上海社保代缴更详细的内容,希望您进入网站了解下,我们是领域内的专业平台,相信可以帮到您!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一、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岗位范围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劳动法》限定了劳动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工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具体哪些岗位可认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列举,因此该条款缺乏可操作性,也给用工单位留下了可以利用的空间。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二、哪些岗位可以用劳务派遣工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非核心岗位:如银行柜员、服务热线、工厂生产作业员等。受编制限制的岗位:如邮递员、后勤人员、司机、前台等。需较长考察期的岗位:如客户经理、保险顾问、行业顾问、行政人员等。阶段性岗位:项目经理、程序员等。临时岗位:如翻译、主持人、礼仪小姐、短期文员等。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企事业单位用工,一般应以直接招聘录用员工为主,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三、企业能够安排劳务派遣工的数量是多少呢?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按国家人社部制定的《暂行规定》,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单位用工总量(包括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人数)的10%。超过这一比例,要求用工单位至2016年2月期间逐步降至10%以下,相关用工调整方案要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在将劳务派遣工比例降到10%以前,用工单位不得使用新的被派遣劳动者,包括不得更换使用新的被派遣劳动者。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四、适合劳务派遣的岗位举例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非核心岗位:如银行柜员、服务热线、工厂生产作业员等。受编制限制的岗位:如邮递员、后勤人员、司机、前台等。需较长考察期的岗位:如客户经理、保险顾问、行业顾问、行政人员等。阶段性岗位:项目经理、程序员等。临时岗位:如翻译、主持人、礼仪小姐、短期文员等。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企事业单位用工,一般应以直接招聘录用员工为主,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因此,《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具体哪些岗位可认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列举,或许今后出台的司法解释或实施细则会有所涉及。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目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2-3-10 04:36:50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2-3-20 11:35:18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2-4-3 18:55:58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2-4-25 17:36:53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2-5-24 08:03:59 | 只看该作者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2-7-3 14:30:41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