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虹市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0|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生活随拍] 拆迁赔偿标准一览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3-18 08:5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虹网 西虹网  拆迁赔偿标准,第一,拆迁赔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赔偿。第二,拆迁赔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赔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赔偿等。第三,拆迁补偿的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拆迁强拆打官司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19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赔偿标准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房屋拆迁安置费(包括承租人)=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如商业用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三、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1、被征地的村民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可以参考以下公式:(被拆除房屋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2、被征地的村民,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具体计算可以参考以下公式:(被拆除房屋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还有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西虹网  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4-3-18 09:02:58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个凑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3-18 09:08:34 | 只看该作者
    沙发!沙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3-18 09:13:53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3-18 09:20:33 | 只看该作者
    真是 收益 匪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3-18 09:38:4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3-18 10:06:19 | 只看该作者
    过来看看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